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特法、特定法人、特別有辦法的人


這一篇是名詞解釋。因為三不五時就會有人問什麼是特法。

「特法」這個名詞最近常常出現是來自於期貨交易所每日所公佈的期貨未平倉口數的買方與賣方的前五名及前十名的統計資料、也有選擇權的資料

在前五名與前十名的留倉口數中,有特別區分出一群人所持的未平倉資料:特定法人。

根據期交所的定義,特定法人乃是包括券商、外國機構投資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郵政儲金匯業局郵政資金、金融及保險機構等

因為近日這些特定法人的留倉口數的方向常有預測未來價格方向的正相關性 ,因此被戲稱為特別有辦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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