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 星期四

從鄉民回應證所稅議題看散戶的虧損


今天不論是張忠謀或是賦改會內那些阿公阿伯,提出證券交易所得稅復徵的議題,也許過去郭婉容事件的記憶猶深刻在台灣老股民的心中,台股表現硬是與大家不同,我自獨憔悴(其實也沒跌多少)。

賺錢了,繳些稅金,多數人應該意見不大,前提是如果虧錢了,也要可以抵減。甚至應該要有如一般公司使用進項稅額一般,今年的虧損可以往後抵減未來的賺錢:三年、五年、十年,當然不可以是今年虧50萬不用繳證所稅,但明年賺了10萬卻要繳賺10萬的證所稅,明年賺的10萬都不夠補今年虧的咧!盈虧互抵是很基本的公平概念,證所稅要開徵,這是基本的,不然就成惡法!

我把這個新聞議題與幾則中國時報的相關寫在BLOG上,也貼到我常出沒的論壇上,這個議題,其實得到不少的回應。

其中不乏抨擊或是嘲笑有人贊同證所稅開徵,也許可以抵減所得稅額這樣的看法,最明顯的表露這樣抨擊的,大約如這類字句:「原來有人認為投資就是為了賠錢,而可以少繳所賠掉的20%是好事


試問,台灣股市中絕大多數的股民是賺錢的嗎?恐怕不是,賺賠的人口比率我想應該比20:80更低,而過去這麼多年台灣可有課徵證所稅了?沒有吧!那麼這些年股民們的虧損可以歸責給證所稅嗎?顯然的,正相關很低。

坦白一點說,絕大多數的散戶虧損到底是誰應該負責?當然是自己。至少,很多很多人連自己到底是在投資還是投機根本就傻傻分不清楚,明明是投機,硬要裝高尚說投資,不停損、不避險。證券操作本來就是知識較量、情緒控制的硬碰硬戰場,許許多多人其實根本不具有基本的資格就來到這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但是卻一虧再虧,還執意不離開,他們的虧損要怪誰?沒人逼他吧。

不管證所稅是否開徵,大多數散戶的虧損還是發生,現在發生未來還是會繼續發生,有什麼差別?反正都是虧掉錢,如果因為盈虧互抵,而可以少交一些稅金(假設證券損益可以併入綜所稅),這難道不是相對性的好嗎?假設不開徵證所稅,虧掉50萬、所得稅要繳5萬,如果開徵證所稅,虧掉50萬,所得稅繳1萬或是免繳。自己想一想,有沒有比較好?


不開徵證所稅,散戶一樣會賠錢!為什麼?

今天政府單位放出這樣的消息,試問有多少人去BUY PUT了(就算一口也好)?天下沒有什麼事是絕對的,連政府單位都已經放消息了,簡單的花點小錢為持股做點避險的動作都沒有的話?萬一,今晚或是明早開盤前,馬總統突然跳出來說他完全贊同證所稅的開徵,將全力推動呢?天曉得有什麼事會發生?沒有跡象的風險難以規避,而有蛛絲馬跡的風險連一點避險動作都不做?這樣的散戶真的還要在股票市場繼續下去嗎?


未得獲利先問風險是任何地方的投資或是投機的鐵則,台股多少散戶輕易或是刻意的漠視風險,虧損恐怕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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